为落实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根据《市审改办 营商办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莆审改办〔2020〕3号)《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城厢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莆城审改办〔2020〕1号)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20〕46号)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涉及城厢区司法局负责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审改办和莆田市司法局的要求,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动莆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1.持续精简行政许可等事项。梳理“马上办”改革政务事项,持续落实司法行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责任股室:各有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全年
2.逐项清理证明事项。按照省里部署,全面清理公布确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牵头科室:法制工作股、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涉及司法行政系统部分,下同),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二)简化优化政务服务
3.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并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程序上报省里进行修订,杜绝“准入不准营”现象。
牵头科室:法制工作股、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涉及司法行政系统部分,下同),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4.持续推进“自己批、网上办”。进一步完善一张导图统一标准、一个系统开卷审批、一套机制强化保障等“三个一”改革举措,依托电脑端“网上办”、手机端“掌上办”、服务大厅“一窗办”、自助一体机“就近办”,着力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全年。
5.优化公证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咨询,网上预约、申请等公证服务。通过办理出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等事项,为民营企业物权、债券和股权安全提供法治保障。通过为民营企业负责人办理因职务行为所需的财产担保、授权委托等公证事项,保障企业家正确履行职务的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责任科室:木兰公证处,全年。
6.加强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简单化“一刀切”等行为。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牵头科室:法制工作股,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涉及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全年。
8.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四)强化营商法治保障
9.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足本部门职能,协同区发改局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不断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多渠道广泛收集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推动解决。
牵头股室:法制工作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10.做好完善破产机制建设等改革工作。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好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任务。
牵头科室:法制工作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11. 抓好政策宣传。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室,全年。
12. 优化审判强化保护。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好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任务。
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责任科室:各有关股
室,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优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参照本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股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市、区审改办和莆田市司法局的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将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报送区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法律服务股,以便汇总报区审改办和莆田市司法局。下个月起,每月9日前报送上个月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扩大我局深化改革的社会影响力。
城厢区司法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