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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经信局关于调整《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经信局 时间:2017-02-2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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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局务会研究,现调整《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220

 抄送:区审改办,存档(2份

 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


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城政办201655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莆审改办201618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工业企业服务行业的自觉、自律,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在“两单”方面,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在“两库”方面,根据人员及检查对象的变动情况,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在“一细则”方面,制定《城厢区经信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细则》(莆城经信〔201736号),对一些跨区域、跨层级的检查事项全面涵盖,确保不漏项。在“一平台”方面,依托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相关文件和检查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监督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股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限于随机抽查。

    )创新双随机抽查模式。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对于一些综合性或专业性不强的抽查事项,可统筹部门内执法资源,采取集中执法,解决单一科室执法人员少、无法开展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等问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抽查事项,可开展上下级联动执法;对于抽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按照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建立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联动执法机制。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下一步股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工业企业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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