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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1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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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燃气联席办20201号)、《城厢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事项、人员、方式

(一)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为莆田市行政辖区内已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见附件1),由联席办办公室派人现场监督,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抓阄按15%的比例抽取形成具体抽查对象。

(二)抽查事项: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各自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确定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项目,区住建局负责汇总形成《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三)抽查人员:抽查人员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自选派1人。

(四)抽查方式:联合抽查以实地检查为主,综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也可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方式。

二、抽查任务分配

随机抽取的待检企业,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五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

三、联合抽查步骤

(一)抽查准备阶段

各单位根据职责,形成《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区住建局汇总“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区住建局根据抽查方案、抽查主体、组织抽取检查对象。

(二)联合抽查阶段

在实施随机联查前,相关单位各自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抽查工作。联合抽查小组按照计划要求,落实抽查项目。检查结束后,参检人员在《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记录表》(附件3)中填写抽查结果并签字。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联合抽查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各联合抽查单位检查人员保留各自的抽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各联合抽查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的安排给予配合,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确保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有序有效。

(二)抓好责任落实,强化人员保障。各联合抽查单位要立足部门监管责任,要强化检查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要服从联合检查工作安排,切实担负起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请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0年7月28日前填报《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报送我办邮箱(cxrq2015@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城厢区燃气行业市场主体名录库

      2.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

        清单样表(住建局)

      3.城厢区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记录表

 

 

 

                    莆田市城厢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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