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
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城厢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莆城农扶〔2017〕6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区现下达霞办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具体安排
各村委会应紧紧围绕扶贫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根据霞办各村贫困户数量和帮扶资金到位情况,经街道两委会研究决定,分配如下:木兰村0.6万,顶墩村0.2万,肖厝村0.2万。该资金由村里安排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等项目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单户一般不超过2000元。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退伍军人、重病患者家庭困难户等贫困户给予优先照顾。
二、 做好项目总结
各村应在资金下达后,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与项目计划报街道扶贫办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 强化资金管理
各村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的有关规定,抓紧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和公告公示制度,及时上报,跟踪监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霞林街道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表
附件
霞林街道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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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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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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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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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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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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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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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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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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