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华政[2017]222号
华亭镇关于下拨2017年市领导挂钩贫困村
帮扶资金的通知
隆兴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挂钩帮扶城厢区华亭镇隆兴村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7]11号)文件,共拼盘资金104万元(含物资,其中14万元直接用于隆兴小学学校联盟项目),用于村庄裸房立面整治、幸福家园通往小学道路240米建设项目、优质果品建设项目等。目前已到位资金: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各13万元,市信访局5万元,共计57万元。经研究,现将57万元下拨至你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
请你村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16]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统筹资金安排,加快项目实施;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抄送:区扶贫办、区农业局。
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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