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莆城农扶〔2018〕1号)文件,区里共下达我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具体安排
各村委会应紧紧围绕扶贫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根据街道各村贫困户数量和帮扶资金到位情况,经街道两委会研究决定,分配如下:木兰村1.4万,铁岭村0.5万,顶墩村0.4万,坂头村0.2万,肖厝村0.1万,下黄村0.1万。该资金由村里安排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光伏扶贫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二、做好工作落实
各村应在资金下达后尽快研究运用此项资金,并及时将资金与项目计划报街道扶贫办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资金管理
各村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附件:霞林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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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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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7日印发 |
附件
霞林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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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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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村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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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村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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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墩村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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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头村 |
0.2 |
|
肖厝村 |
0.1 |
|
下黄村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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