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街道关于发放2019年度第一批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26号)精神,和《莆田市城厢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莆城扶办〔2018〕34号)精神,区里共下达给凤凰山街道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为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支出,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白洋村)的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村(白洋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用于产业扶贫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按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标准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20万元以内)贷款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用于就业扶贫,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开发或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岗位补助5000元。
(三)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用于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50万元以内)。补助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资金总额的20%。
二、 资金拨付方案
1、安排8万元用于白洋村农业灌溉渠道改造提升工程(工程预算40万元,扶贫资金比例20%,项目由周荔山副主任牵头负责)。
2、安排1万元用于白洋村洪炳辉和洪文家两个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补助。
3、安排街道重点贫困户陈武芬、傅亚丕、陈金明、张玉珍、洪炳辉5户每户6000元,共计30000元。
4、安排贫困户人口1人的陈金秀、傅碧金每户3000元,共计6000元。
5、安排贫困户人口2-3人的江芳妹、陈天喜、陈美玉、龚玉金、黄文忠、林文新、林文贤7户每户4500元,共计31500元。
6、安排贫困户人口4-5人的林开强、张建煌、陈秀金、陈志东、黄文监、陈玉荣6户每户6000元,共计36000元。
7、安排贫困户人口6人的洪文家户6500元。
8、稳定脱贫户洪玉烟、洪金章没有安排。
三、其他要求
1.街道扶贫办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将资金拨付到户到项目,形成实际支出;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2.街道扶贫办要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将需求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同时,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闽扶办〔2018〕43号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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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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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街道党政办 2019年1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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