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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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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街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探索建立防贫减贫机制,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发〔201813号)和《城厢区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城扶办〔20202号)要求,现就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区“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整改成果,强化对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的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及“边脱贫、边增贫”等现象,持续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如期实现,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认定标准。农村贫困边缘户认定原则上以我省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的边缘户标准为依据,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重病户、重残户、危房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及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变故等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接近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线的农户。

(二)认定程序。坚持“突出精准、从简提效”的原则,确保边缘户得到及时帮扶救助。

1.村摸排。由村每季度定期对边缘户进行摸排,村两委会议通过后上报街道审核。

2.街道审核。街道组织核查组对村上报边缘户的“两不愁、四保障”情况进行入户实地审核,审核确认后在街道、村予以公示,并报区级审批。

3.区审批。区扶贫办负责组织民政、财政、住建、交管、市场监管、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财产收入情况比对,比对无误后予以正式确认。

4.建档案。区级审批后,街道、村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分别建立农村贫困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及时将边缘户识别、帮扶、退出等过程材料归档,规范管理。

三、强化帮扶举措

(一)动态管理。各村对农村贫困边缘户要按照“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层次、复合式的举措给予精准帮扶,建立快捷有效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帮助解决边缘户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时问题,保障基本生活,激发内生动力,避免出现致贫。对帮扶后超出标准的,由边缘户提出退出申请,经村、街道审核确认后予以退出,并报区级备案,停止相关帮扶措施。

(二)精准帮扶

一是对边缘户因学支出较大的,引导社会教育基金或团体组织开展的助学活动中予以优先安排、重点照顾。

责任单位:街道宣教办,各村

二是对重病、长期慢性病、残疾等,可根据实际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方式予以解决,减轻医疗负担。

责任单位:街道卫健办、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残联,各村

三是对边缘户唯一住房目测不够安全的,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对评定为C、D级的房屋,由区、街道、村出资予以改造提升,对C级房屋修缮加固,对D级房屋进行新建、置换或购房安置。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各村

四是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工商企业吸纳边缘户发展产业和就业,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五是对有就业需求的,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基础上,优先给予安排公益性岗位,帮助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六是对边缘户中符合低保条件,应及时纳入低保,应保尽保;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应扶尽扶。

责任单位:街道民政办,各村

七是开展边缘户综合保险,根据各村实际,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适当补贴、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一家或多家合作保险机构,结合当地边缘户需求制定保险内容,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降低致贫风险。

责任单位:街道扶贫办,各村

(三)组织保障。

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工作作为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村主干负总责具体抓,把缓解相对贫困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政府主导,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社会帮扶方式有效化解边缘户生产生活困难。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城厢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村、街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探索建立防贫减贫机制,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发〔201813号)和《城厢区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城扶办〔20202号)要求,现就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区“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整改成果,强化对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的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及“边脱贫、边增贫”等现象,持续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如期实现,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认定标准。农村贫困边缘户认定原则上以我省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的边缘户标准为依据,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重病户、重残户、危房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及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变故等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接近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线的农户。

  (二)认定程序。坚持“突出精准、从简提效”的原则,确保边缘户得到及时帮扶救助。

  1.村摸排。由村每季度定期对边缘户进行摸排,村两委会议通过后上报街道审核。

  2.街道审核。街道组织核查组对村上报边缘户的“两不愁、四保障”情况进行入户实地审核,审核确认后在街道、村予以公示,并报区级审批。

  3.区审批。区扶贫办负责组织民政、财政、住建、交管、市场监管、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财产收入情况比对,比对无误后予以正式确认。

  4.建档案。区级审批后,街道、村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分别建立农村贫困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及时将边缘户识别、帮扶、退出等过程材料归档,规范管理。

  三、强化帮扶举措

  (一)动态管理。各村对农村贫困边缘户要按照“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层次、复合式的举措给予精准帮扶,建立快捷有效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帮助解决边缘户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时问题,保障基本生活,激发内生动力,避免出现致贫。对帮扶后超出标准的,由边缘户提出退出申请,经村、街道审核确认后予以退出,并报区级备案,停止相关帮扶措施。

  (二)精准帮扶

  一是对边缘户因学支出较大的,引导社会教育基金或团体组织开展的助学活动中予以优先安排、重点照顾。

  责任单位:街道宣教办,各村

  二是对重病、长期慢性病、残疾等,可根据实际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方式予以解决,减轻医疗负担。

  责任单位:街道卫健办、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残联,各村

  三是对边缘户唯一住房目测不够安全的,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对评定为C、D级的房屋,由区、街道、村出资予以改造提升,对C级房屋修缮加固,对D级房屋进行新建、置换或购房安置。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各村

  四是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工商企业吸纳边缘户发展产业和就业,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五是对有就业需求的,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基础上,优先给予安排公益性岗位,帮助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六是对边缘户中符合低保条件,应及时纳入低保,应保尽保;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应扶尽扶。

  责任单位:街道民政办,各村

  七是开展边缘户综合保险,根据各村实际,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适当补贴、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一家或多家合作保险机构,结合当地边缘户需求制定保险内容,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降低致贫风险。

  责任单位:街道扶贫办,各村

  (三)组织保障。

  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工作作为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村主干负总责具体抓,把缓解相对贫困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政府主导,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社会帮扶方式有效化解边缘户生产生活困难。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城厢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村、街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探索建立防贫减贫机制,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发〔201813号)和《城厢区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城扶办〔20202号)要求,现就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区“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整改成果,强化对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的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及“边脱贫、边增贫”等现象,持续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如期实现,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认定标准。农村贫困边缘户认定原则上以我省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的边缘户标准为依据,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重病户、重残户、危房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及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变故等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接近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线的农户。

  (二)认定程序。坚持“突出精准、从简提效”的原则,确保边缘户得到及时帮扶救助。

  1.村摸排。由村每季度定期对边缘户进行摸排,村两委会议通过后上报街道审核。

  2.街道审核。街道组织核查组对村上报边缘户的“两不愁、四保障”情况进行入户实地审核,审核确认后在街道、村予以公示,并报区级审批。

  3.区审批。区扶贫办负责组织民政、财政、住建、交管、市场监管、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财产收入情况比对,比对无误后予以正式确认。

  4.建档案。区级审批后,街道、村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分别建立农村贫困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及时将边缘户识别、帮扶、退出等过程材料归档,规范管理。

  三、强化帮扶举措

  (一)动态管理。各村对农村贫困边缘户要按照“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层次、复合式的举措给予精准帮扶,建立快捷有效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帮助解决边缘户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时问题,保障基本生活,激发内生动力,避免出现致贫。对帮扶后超出标准的,由边缘户提出退出申请,经村、街道审核确认后予以退出,并报区级备案,停止相关帮扶措施。

  (二)精准帮扶

  一是对边缘户因学支出较大的,引导社会教育基金或团体组织开展的助学活动中予以优先安排、重点照顾。

  责任单位:街道宣教办,各村

  二是对重病、长期慢性病、残疾等,可根据实际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方式予以解决,减轻医疗负担。

  责任单位:街道卫健办、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残联,各村

  三是对边缘户唯一住房目测不够安全的,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对评定为C、D级的房屋,由区、街道、村出资予以改造提升,对C级房屋修缮加固,对D级房屋进行新建、置换或购房安置。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各村

  四是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工商企业吸纳边缘户发展产业和就业,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五是对有就业需求的,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基础上,优先给予安排公益性岗位,帮助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所,各村

  六是对边缘户中符合低保条件,应及时纳入低保,应保尽保;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应扶尽扶。

  责任单位:街道民政办,各村

  七是开展边缘户综合保险,根据各村实际,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适当补贴、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一家或多家合作保险机构,结合当地边缘户需求制定保险内容,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降低致贫风险。

  责任单位:街道扶贫办,各村

  (三)组织保障。

  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工作作为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村主干负总责具体抓,把缓解相对贫困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政府主导,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社会帮扶方式有效化解边缘户生产生活困难。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城厢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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