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居):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莆城扶办[2018]34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区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万元,街道办事处配套增加2000元,共计5.2万元。现结合霞林街道贫困户劳动力情况、家庭人口和帮扶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 扶持内容及标准
各村(居)应紧紧围绕扶贫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重点用于产业扶贫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或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重点用于就业扶贫,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开发或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岗位补助5000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使用此项资金的发放,及时上报,跟踪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并做好台账。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村(居)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将需要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要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扶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纠正简单发钱发物或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追求短期分红的做法。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1.霞林街道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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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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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0日印发 |
附件1
霞林街道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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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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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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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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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墩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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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头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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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黄 |
0.2 |
|
肖厝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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