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华政〔2019〕57号
华亭镇关于收回多拨五云村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五云村委会: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莆城扶办〔2018〕34号)和《华亭镇关于发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莆城华政〔2019〕6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3月29日下拨到你村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附属工程(4.5万元)和乡村旅游玻璃滑道附属工程(8.6万元)建设(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
由于政策解读错误,将“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50万元以内),补助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资金总额的20%,”理解为“补助资金不超过本申请项目总投入资金的20%”,而补助给你村资金共计13.1万元。
经研究,决定收回多拨的9.1万元(本项资金共20万元,不得超过4万元),余下的4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附属工程建设。
特此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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