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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村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1-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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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6〕2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16〕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村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促进我市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老少边岛等贫困地区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较薄弱的村居。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农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要组织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实施项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所有申报对象、项目真实可靠;县区(管委会)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申报资金补助;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后,下达补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1.县区(管委会)农业、财政部门上报文件应附上各村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县区(管委会)农业、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10月11日前将文件、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并发送)报市农业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要提高项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项目所在乡镇在补助资金下达后,可采取预拨部份资金、按进度拨款和项目验收结算等方式进行拨款,要对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及时跟踪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对项目建设前、中(关键环节)、后等环节要做好图片或影像等佐证材料收集,项目完工后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验收,并编写项目工程验收决算报告,县区(管委会)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验收项目进行复核。

(联系人:郑永德,联系电话:2370368,邮箱:pt8358@163.com)

附件:1、莆田市村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2、莆田市村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农业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市村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县区、乡镇、村)

总人口

  户

贫困人口

  户

2015年村财收入

  人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具体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项目当前进度(前期、在建、完工)

2016年计划完成进度

项目总投资

已投资

累计使用

扶贫资金

申请补助

金额

村(居)意见

上述表格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愿对所填写的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乡镇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县区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县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附件2:

莆田市村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县区(管委会):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起止时间

项目施工状态(新建、在建、完工)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累计使用扶贫资金

申请补助资金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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