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省级、市级、区级)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2-24 10:24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21106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安排2022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共计1610.76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在华亭镇、常太镇组织8个省级试点村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试点村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力度、业绩成效、资金效益成果等因素,经研究,拟出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为强化财政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受用效益,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区委乡村振兴办提出建议。

公示时间:2022224日至202232

监督电话:0594-2383262

通信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金海湾中心20层

通信邮箱:cxqwzxb@163.com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方案表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方案表

单位:万元

乡镇

省级试点村

挂钩单位

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单位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小计

华亭镇(1170.76)

五云村

区委政法委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200

200

涧口村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局(市级)

250

250

埔柳村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省级)

178.97

250

区农业农村局(市级)

63.2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7.83

油潭村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61.78

240.76

区交通运输局(省级)

89.49

城厢生态环境局(省级)

89.49

云峰村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6.28

230

区水利局(省级)

89.49

区住建局(省级)

134.23

常太镇

(440)

马院村

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省级)

89.49

190

区自然资源局(省级)

89.49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11.02

岭下村

区发改局

区发改局(省级)

134.23

240

区商务局(省级)

44.74

区农业农村局(区级)

26.29

区文旅局(省级)

34.74

溪南村

区文旅局

区文旅局(省级)

10

10

合计

 

 

 

1610.76

1610.7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