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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发债评级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11-1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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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度发债评级(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发债评级

  2.项目编号:ZZJY[2025]-采招 05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

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2025年度发债评级

1.00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证明等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1、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债券信用评级资格》、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完成备案的评级机构、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完成备案的评级机构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3-4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 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2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未报名的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 获取地点及方式:

  (1)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内发送到我司邮箱zzjy6299799@163.com)。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9:00,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9:00,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01室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4-2677388

  13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人:小徐

  联系方法:0594-6299799

  邮箱:zzjy6299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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