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6年中心城区节日氛围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中心城区节日氛围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SHC202503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490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490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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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品名 |
数量 |
最高限价金额-单价(元) |
最高限价金额-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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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心城区节日氛围采购项目 |
红色羊皮灯笼(红百福灯笼) |
8310个 |
47 |
39057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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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羊皮灯笼(黄百福灯笼) |
8310个 |
47 |
39057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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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笼吊灯 |
110个 |
60 |
66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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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笼吊灯 |
110个 |
60 |
66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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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球形装饰灯(藤球灯) |
19020个 |
46 |
87492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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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星缠绕灯50米 |
2050套 |
40 |
82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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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条字体灯带 |
1800套 |
105 |
189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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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长灯带 |
11套 |
800 |
88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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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194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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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供应商报名期限: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未获取磋商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7.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份。
7.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8.2磋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城厢区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201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法:0594-2590399
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58 920 59528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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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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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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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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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8111 3010 1100 0532 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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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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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2026年中心城区节日氛围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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