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拟对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性质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四至范围:东至学园路,西至荔城大道,南至荔园西路、北渠,北至莆阳路,详见征收红线图。)
三、房屋征收部门: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4-2693860。
四、征收实施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镇海居委会丰美小区4幢43号,联系电话:0594-2230966。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若被征收人拒绝配合的,其房屋可不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