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由拥有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的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规模及特点,计划选择5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征收评估工作。现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有9家(具体名单见附表),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其中的5家参与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期限为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在协商选定期限内由被征收人持身份证明、国有土地性质上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达广场赛博思大厦810室)报名并填报《评估机构选择意见票》,超过协商选定期限未填报《评估机构选择意见票》视为放弃(联系人:沈大玮、苏霏雯,联系电话0594--2693860)。
被征收人递交《评估机构选择意见票》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7:30。若全体被征收人共同选择同5家评估机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若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不成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超过50%以上被征收人共同选择的评估机构,视为多数决定成功,并按照评估机构得票数排序选定。如多数决定不成功的,将通过公开抽签,以随机方式选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敬请广大被征收人到场监督。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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