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莆城政〔2020〕54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四至范围:东至胜利路-下磨溪、双面浪,西至学园路-龙脊山、市医院,南至南门路,北至文献路,详见征收红线图。)。
三、房屋征收部门: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94-2693860。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众信房屋征收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中段建工楼四层,联系电话:0594-2672618。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完成被征收房屋面积确认并签署确认书。在完成安置房设计后,由征收部门另行通知或在《湄洲日报》公告通知被征收人在指定签约期限内办理安置房选房签约。
七、签约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指挥部(鑫焱大厦五楼)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