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征启公告〔2020〕15号
为实施城厢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厢区常太片区供水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7771公顷。
2.征地范围:莒溪水厂东至山坡果地、西至现有村道150m、南至现有村道140m、北至山坡果地;党城水厂东至山坡果地、西至现有村道92m、南至果地、北至山坡果地;照车水厂东至现有村道80m、西至山坡果地、南至现有村道80m、北至山坡果地;马院水厂东至山坡果地,西至山坡果地,南至上坡果地,北至现有村道240m。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项目用地涉及常太镇马院村、照车村、溪北村、党城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厢区常太片区供水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9月29日开始由常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常太镇人民政府和马院村、照车村、溪北村、党城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常太镇人民政府,我区委托常太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勘测定界图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