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一)就业持续增长。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2012—2016年期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4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2500人。
(二)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基本建立起规模较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2012—2016年期间,全区组织社会各类就业培训2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2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5万人次。
(三)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2016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80%、100%以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万人、5.54万人、3.5万人、4.9万人、4.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到2016年末覆盖面分别达到95%、100%。
(四)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到2016年末,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95%,劳动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五)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强化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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