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莆田市城厢区实施城市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莆田市城厢区实施城市
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城市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实施城市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莆政综〔2016〕7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门统筹协调、防涝标准衔接、设施建设维护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设施完备、确保安全,加快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努力营造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坚持洪涝分治、蓄排并重,外洪不入城、河水不顶托,统筹考虑蓄排结合的雨洪防御措施。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合理布局并适度超前建设防洪排涝、排水防涝设施,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并举,建立完善预警及时、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内涝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其中2016年,我区中心城区全面开展易涝隐患点整治、排水管渠和河道清淤疏浚,基本消除易涝隐患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防洪排涝和排水防涝规划编制(修编)
区住建局、水务局共同牵头建立区本级水务、气象、住建、规划等部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防洪排涝和排水防涝规划编制。要加强防洪排涝、排水防涝标准衔接,区水务局要及时组织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既能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又能满足排水防涝要求的内河水位控制线。特别是城区范围内的河道、沿江沿河排涝闸站等建设标准应按照防洪排涝、排水防涝两个标准中的高标准要求确定。优化提升防洪排涝和排水防涝规划,区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水务局等部门,多规合一,形成统一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区住建局要对接市住建局在7月底前完成区本级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区水务局要对接市水利局在2016年9月底完成防洪排涝规划编制,并经批准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水务局、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防洪排涝、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加快大型排涝工程建设。各镇(街道)、区水务局要根据城市内涝防治要求,合理确定沿河排涝闸泵站强排能力并加快建设,沿河水闸要根据内河水位控制要求加设泵站或提高泵站能力,避免汛期内河水位顶托对城市排水管道排水能力造成影响。要最大程度防止山洪入城,加快实施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排涝工程,降低内涝风险。2016年底前,完成新建嘉新建材城改造工程、胜利路南伸工程、学园路南伸工程、南站路、肖厝路东段工程、泗华滨溪小区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月塘南片区道路“白改黑”工程、石室路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新建莆田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南门社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发改局、国土分局。
2.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各镇(街道)要结合万里生态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加快城市河道整治,全面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道,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要对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进行全面疏通,特别要对已被破坏填埋的雨水排放口予以恢复,确保排水通畅。2016年底前,全区要完成30%以上的城市河道(湖、沟)清淤疏浚。2017年底前,全区要再完成40%以上城市河道(湖、沟)清淤疏浚;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河道(湖、沟)清淤疏浚。各镇(街道)、区水务局要建立河道淤积监控机制,根据河道不同功能要求明确定期清淤的工作制度。
要加大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各镇(街道)要组织水务局、住建局、执法局、治违办、国土分局等部门排查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桥涵、围堰及其他阻水设施,结合“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拆除沿河违章建筑,改造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阻水桥梁、管线等设施。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住建局、执法局、治违办、国土分局。
3.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加大城市排水管渠新建、改建力度,打通连接断头管。老城区要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新建城区要按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渠,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易涝区域路面要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加速路面排水。2016-2018年,各街道办事处每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应不少于2公里、各镇人民政府每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应不少于1公里。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
4.提高雨洪调蓄能力。各镇(街道)、区住建局要根据排水防涝要求和当地已发生的内涝情况,结合城市公园、水体等景观建设,综合考虑城市滞洪需求,按规划加快实施城区库、湖、池、塘、雨洪公园等各类调蓄设施建设。严禁城市规划建设中侵占河湖水系和对河道岸线裁弯取直,对于已经侵占的河湖水系,要遵循河道自然形态,结合城市建设和老城区改造逐步恢复。具备条件的城市上游水库要加固扩容,提高城市上游汇水区域降雨存储量和调蓄削峰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住建局、执法局、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
(三)限期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
各镇(街道)、区住建局要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城市内涝隐患点的全面排查,分析原因,编制城市内涝灾害风险图,以每个排水出口为单元划分最小排水区域,分区域按系统制定内涝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区交通局要摸排各类下穿通道、地下通道等低洼点排水泵站能力、电源设备和排水出路,复核汇水面积,对于泵站能力不足、未配备双电源或移动式备用电源,实际汇水面积超过设计汇水面积等问题,要明确整改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区住建局要建立城市汛期积水涝点信息征询和公开制度。区住建局、水务局、各镇(街道)要在2016年底前确保排水(排污)泵站双电源或移动电源配备要全面整改到位,易涝隐患点基本消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
(四)加强源头径流控制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排水防涝等功能,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植草场、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新建片区控规编制时应明确片区径流系数、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指标。新建改造地面停车场、道路人行道要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城区综合径流系数的确定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为原则,积极推进可透水地面应用、雨水蓄滞系统设置、中水回用等技术利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前期办。
(五)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
1.全面完成排水管沟清疏。各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排水管道、暗渠、箱涵等排水设施全面清疏计划,优先对内涝积水频繁发生区域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现排水设施清疏三年全覆盖。其中2016年完成比例30%,2017年再完成40%,2018年全面完成。对存在功能性、结构性问题的排水设施要制定专项更新改造计划,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排水管沟清淤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
2.加强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要建立排水管沟定期维护和清淤机制,整合培育当地排水设施专业管养队伍,并承担应急抢险任务,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财政资金配套,按照排水设施不同保养频率要求,确保今后每三年至少完成一轮清淤。要逐步提高排水设施机械化维护水平,配置与排水防涝设施数量相匹配的管道检查、疏通等先进机械设备,推广应用闭路电视检测系统、声纳等现代化检测技术,及时、准确发现管道病害,提高排水设施完好率。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
3.加大设施保护和损毁处罚力度。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堵塞排水设施、随意填埋河道、损坏排水管网设施和盗窃窨井盖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区住建局要强化各项建设工程工地施工管理,严禁将施工泥浆、砂浆废水等排入城市河道、排水管网。区环卫处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区住建局要加强绿化养护作业管理,避免垃圾堵塞雨水口和砂土进入雨水口。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环卫处。
(六)完善排水防涝应急体系
1.加强预警预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2016年汛期来临前,组织制订或完善涉及气象、水利、住建、市政排水、河道、园林、环卫、交通、交警、教育、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多部门的城市内涝防治应急预案,重点加大排水排涝泵站、重要供水供电设施和供水排水设施用电保障,以及应急抢修通道保障力度,并对应急队伍、处置时间、处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区气象局要会同区住建局对接市气象局、市住建局,落实我市对暴雨强度公式的修订。
要加强汛前汛期城市上下游水系综合调度,区水务局在汛前汛期合理调度城市外围流域、水系、水库、水闸,控制水库和城市内河水位。城市河道、湖泊等管理部门要编制不同预警等级的水位控制操作预案,严格组织实施。区住建局要结合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内涝防治综合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易涝点、地下通道水位监测视频监控,并通过城管、环卫、交通管理部门,联动开展有效的交通组织管理,确保涝时不发生安全事故。中心城区应于2017年3月底前建成城市内涝防治监控系统、常太、华亭、灵川、东海等镇力争于2018年底前建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分局、教育局、气象局。
2.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各镇(街道)要建立水务、住建、公安、消防、交警、电力等部门参加的排涝应急抢险队伍,足量配备抽水泵、移动泵车、冲锋车、冲锋舟等应急抢险设备。区本级排涝应急抢险队伍由区住建局负责组建,要配备一台抽水能力不低于5000立方米/小时的抽水,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电源车和固定发电机,确保停电状态下排水泵站的正常运行,汛期电力部门对排水排涝泵站用电设施故障要优先抢修。加强易涝区域警示标识设置,2016年底前,区住建局、交通局负责对城区城市下穿通道、城市低洼地设立水位标尺、水位警示线、LED显示牌、视频监控等警示标示;对积水深度影响交通通行时,区交警大队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置。
要提升基层防御能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区级和镇(街道)内涝防治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配备人员、物资、设备,建立和完善社区、小区物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防灾联动机制,提升基层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住建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内涝防治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对2016-2018年辖区内涝防治重点项目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机制,共同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区住建局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规划、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明确需要水务、气象、规划等部门配合的排水防涝工作要求;区水务局要加强对堤坝等防洪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抓紧督促整改水库、山塘、排涝站和沿江堤防、水闸的安全隐患,做好城市上下游水库和内河水位科学调度,协同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区住建局、水务局、规划分局要将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和防洪排涝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区国土分局要对各类内涝防治项目用地予以保障,加快用地审批;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气象局。
(三)保障资金投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涝防治整体规划,落实防洪排涝、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资金来源。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城镇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镇防洪经费等用于城镇排水防涝和防洪排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排水防涝和防洪排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支持,推广应用PPP模式,加快内河整治、山洪防治、排涝闸泵站、雨水管网、蓄滞涝湖等防洪、排水、防涝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
附件:莆田市城厢区2016-2018年城市内涝防治重点项目表
附件
莆田市城厢区2016-2018年城市内涝防治重点项目表
|
序号 |
类别 |
市 |
县区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工程规模 |
估算投资 (万元) |
计划开工 时间 |
计划竣工 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排涝泵站建设 |
莆田市 |
城厢区 |
凤凰山街道 |
莆田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南门社区) |
新增一座排水泵站,改造提升管道10km(包括学园路、胜利路、南园路等),恢复路面5.5万㎡ |
12000 |
2016年 |
2018年 |
区住建局 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2 |
内河综合整治 |
莆田市 |
城厢区 |
凤凰山街道 霞林街道 |
下磨溪、北渠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东圳水渠—单面街人行桥河道清淤清障、堤防加固、改造及截污工程改造、提升 |
6000 |
2016年 |
2017年 |
区水务局 |
|
3 |
莆田市 |
城厢区 |
龙桥街道 |
洋西沟整治工程 |
整治河道总长1.2km,包括护岸、截污、绿化等。 |
540 |
2016年 |
2017年 |
区水务局 |
|
|
4 |
河流清障、清淤 |
莆田市 |
城厢区 |
龙桥街道 |
延寿溪上游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
主要包括防洪、清淤、截污、两岸生态综合整治等建设。 |
50000 |
2015年 |
2017年 |
区住建局 区水务局 |
|
5 |
新建改造管渠工程 |
莆田市 |
城厢区 |
龙桥街道 凤凰山街道霞林街道 |
城厢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有:嘉新建材城学园路以西片区改造工程、胜利路南伸工程、学园路、南站路等八个项目建设,其中改造的雨、污水管网6100米。 |
660 |
2015年 |
2017年 |
区住建局 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公司 |
|
6 |
莆田市 |
城厢区 |
常太镇 |
常太镇东太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封禁林木6.4km2,种林、种草150亩,护岸1.80km。 |
320 |
20016年 |
2017年 |
区水务局 常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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