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卷宗号 | 案 由 | 办理情况 |
| 1 | 莆执简[2023]310001 | 2023年10月11日福建省某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闽B55955在城厢区南门西路龙德井项目工地路段在运输渣土时未实行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泄漏、遗撒物污染道路的面积为1.5m×10m计15㎡。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已结案) |
| 2 | 莆执简[2023]310002 | 当事人徐某某于2023年10月16日在城厢区南门西路市第一医院门口占用部分进行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3 | 莆执简[2023]310003 | 当事人黄某某于2023年10月20日在城厢区南门西路市第一医院门口占用部分进行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4 | 莆执简[2023]310004 | 当事人陈某某于2023年10月24日在城厢区壶山西路叶氏兄弟门口占用部分进行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5 | 莆执简[2023]310005 | 当事人陈某某于2023年10月25日在城厢区壶山西路炸基王门口占用部分进行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6 | 莆执简[2023]310006 | 当事人黄某于2023年10月25日在城厢区壶山西路发吧门口占用部分进行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7 | 莆执简[2023]310007 | 当事人池某某于2023年10月26日晚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城厢区东圳西路莆田学院北区门口部分道路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8 | 莆执简[2023]310008 | 当事人刘某某于2023年10月30日晚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城厢区后山西路部分道路摆摊设点。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结案) |
| 9 | 莆执简[2023]310009 | 当事人古某某于2023年10月31日在城厢区后巷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堆放建筑垃圾体积约为0.216m³。 | 责令当日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已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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