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办法>的通知》(闽农经管〔2008〕322号)和《莆田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莆城政办〔2014〕1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被征地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初步认定(霞皋村56户274人)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拟上报区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华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4-6723615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