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6月25日,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二组对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一)坚持提高认识,牢牢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主动扛起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全局上下层层抓落实,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成立由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主要问题和三条意见建议,制订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莆城自然资党组〔2024〕11号),将整改内容逐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具体责任主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全面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够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每月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其作为统一思想、谋划发展、推动工作的指引和动力。三是丰富学习形式,以学习原文为主,采用原文内容解读、观看新闻报道视频、党组成员和党务骨干领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提前制定学习方案,学习内容提前报分管审核、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二是对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组织学习,更加合理、科学、规范安排学习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研讨交流主题,并邀请上级党委来我局巡听旁听。
(3)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二是对全国全省公开通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补充组织学习,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是加强各业务股室沟通,每月及时收集有关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重大典型案例并组织学习。
2.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剖析在日常工作中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不足,督促班子成员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三是加强调研指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
(2)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会前制定会议方案,并在会中对专题研究会议进行记录。二是以“夜间课堂”为载体制定每年培训计划,并把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纳入培训计划中,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了解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方法和经验,提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研究能力。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
(3)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全国和各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二是以“夜间课堂”为载体制定每年培训计划,并把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纳入培训计划中,确保常态化开展。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通过警示片分享、案例分析、互动研讨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4〕211号)。二是加强公共领域载体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完成三级审签后再予以发布。三是结合“夜间课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
(1)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还有差距。
①落实补充耕地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耕地占补平衡最新政策文件,对现有的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坚持以补定占。二是大力推进耕地拓源,确保各类占用耕地得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耕地数量稳中有增。
②耕地恢复工作推进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区政府印发文件,明确耕地恢复工作安排及要求。二是指导配合镇村干部进行现场实地调查摸排,明确可恢复地块的位置、界线,确定本年度拟纳入耕地恢复范围的图斑地块,为后续开展耕地恢复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定期通报各镇(街)耕地恢复工作情况,并分阶段进行现场督导,对各镇(街)进行工作提醒。四是全面梳理各镇(街)上报拟恢复落图地块清单,要求镇(街)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地块动工时间、预计完成时间、镇村责任干部,每日通报施工情况,将任务进度量化、完成时间节点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五是落实资金保障。
③“非粮化、非农化”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进定出、进大于出”的原则。二是借“全国土地日”及党日活动等进行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压实各镇(街)属地主体整改责任,持续落实整改。
(2)落实区委“招商引资年”工作部署还有短板。
①项目前期用地报批效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学习,通过“夜间课堂”介绍“用地报批流程及要点解析”,学习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报批要求。二是制定文件,明确用地报批内部报件审核职责及分工。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收件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②经营性土地出让工作不理想。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经营性土地出让,至2024年11月1日,已出让经营性土地6宗229.46亩。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重点研究审批相关政策文件和营商环境考核要求,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审批办理时限意识,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应对接下来的工作任务。二是主动对接业主提供靠前指导服务,对工程项目从未备案就提前介入跟踪,告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导业主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项目事项办理条件判断指导,建筑方案审批过程中常见审查问题进行讲解指导,跟踪项目进度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完成后续对接工作。
(3)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还有不足。
①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改革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布置工作,要求各股室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树立开展行政检查的责任。二是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4〕21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开展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检查的各股室责任清单。三是建立开展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检查通报制度。四是完善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制度。
②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干部参加最新修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办案规程的学习培训,详细讲解办案规范流程和重点法律文书写作,并逻辑编辑全套文书模板和常用法律法规参考文件下发各镇(街),后续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时时更新文书模板。二是加强窗口业务学习,提高办事能力。组织窗口人员进行系统审批业务知识的学习,熟读有关文件要求和审批流程,提高办事能力。三是全面规范办事流程,严格落实窗口收件、窗口办理,与局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确保退件理由表述明确清晰,严格审批管理。四是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业主进行报件,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五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做出反馈说明。
4.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不够有力。
(1)土地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①违法用地整治不及时。
整改情况:压实各镇(街)属地主体整改责任,持续落实整改。
②落实村民住宅建设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批工作能力。组织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土地管理法、村庄规划法以及农村建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履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全面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按照农村建房管理规定,做好村庄规划审批和动态巡查监管工作,督促审批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乡村建设许可证施工公示牌,确保公示牌正确悬挂,且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的落实。
③行政处罚程序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向城投公司发出对原八达公司的《处分建议书》。二是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对延期交款作出补充说明。三是组织业务培训会,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强调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
④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还有不足。批而未供土地存量仍然较多,截至2024年5月,我区尚有批而未供土地2695亩,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待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度缓慢,全区列入2024 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共3宗95.31亩,至目前处置率还未破零,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存量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分类,按照分批分期处置方式,公共服务设施类、绿地、道路等以划拨方式供地国有公司盘活建设,工业类经营性土地与区直部门对接加大招商力度盘活供给。截至11月份,已处置批而未供558亩,年底前以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为项目,从现有批而未供土地中选取控规为防护绿地、公园绿地、道路等面积较大的地块划拨给区内国有企业(国投、经发或城投),全年预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80亩以上、处置率约25%。二是广化寺前西塔项目由于控规调整导致无法动工开发。根据2021年9月8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召开城市规划设计专题会议的会议精神,同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2024年10月10日,根据《关于研究收回广化寺前广场西塔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备忘录》精神,与钟潭公司签订《广化寺前广场西塔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约定有偿收回该地块使用权,并已得到区政府批复同意收回该地块作为政府存量土地;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一安置房项目地块工程土方平整过程中发现古墓葬,因文物保护无法动工开发。2023年10月10日报请福建省文物局和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关于研究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2023)8号)精神,同意将该项目开发期限延长一年,目前尚未构成闲置土地;成家健康养老中心项目地块因地块内8个坟墓未迁移到位,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1号)精神,2023年4月12日城厢区自然资源局与项目业主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该地块约定动工日期变更为2022年8月31日前。该项目业主于2023年7月份基坑开挖及地基施工,目前施工许可证已办理,项目业主正在拟定施工方招投标。
(2)森林资源管护不够到位。
①遏制森林违法事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以来发生的毁林事件,均已督促镇(街)完成复绿;2021 年以来省市下发森林违法图斑,均已完成复绿。二是2023年8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城厢区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未完成生态修复的,均已完成修复。三是积极落实上级森林资源保护的专项行动,如“森林督查”“绿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实,进行全面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敏感、脆弱地区森林资源问题情况。严厉打击破坏重要生态区位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复不定时巡查,切实扛牢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坚决防止毁林事件发生。协调公安部门、区综合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保林护林工作。
②松材线虫疫情防控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秋季普查发现的死亡松树,已实现死亡松树清理完成率100%。二是持续加大死亡松树巡逻和清理力度,督促死亡松树清理进度,共清理死亡松树约17.7万株,已较大程度减少死亡松树存量,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山场巡逻和死亡松树清理工作。三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培训,邀请市林业局就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进行培训。
(3)涉渔涉海领域监管亟需加强。
①围填海项目管控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海域管理业务培训。二是全面排查2016年之前“未批先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按上级时限要求,建立项目问题清单,明确行为责任人,于2024年1月由区人民政府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备案并转报自然资源部,2024年4月29日经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审核备案通过。目前已达序时完成。三是全面排查已批未完成填海项目,共计2宗,建立了项目清单,已督促项目责任人与市政府签订了生态修复协议。
②无证养殖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办法学习。二是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批发放工作,服务好渔民群众,根据申请情况,新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1本。三是落实发放沿海村集体水域滩涂养殖证,督促灵川镇、东海镇组织持证的沿海村集体与养殖散户签订养殖协议。
③乡镇船舶监管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每日将乡镇船舶北斗终端离线情况通报给灵川镇、东海镇。二是督促灵川镇、东海镇组织各沿海村做好离线船舶核查工作,并督促两镇及时将因定位设备故障原因离线的及时向定位设备厂家报修。三是督促服务提供商及设备生产厂家及时做好乡镇船舶北斗终端离线设备售后维护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存在。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存在。
整改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支付至村居(林权所有者),并与常太镇分管领导多次到南川村开展森林保险理赔款协调工作,后续主体单位常太镇南川村委会对森林保险理赔款进行分解赔付至林农个人。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工作规范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办理业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避免因工作作风问题被投诉。二是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认真受理群众诉求件,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群众提供个性深入的解决方案,让群众满意。三是提高12345平台满意率,力争12345诉求件满意率达到省市年度绩效考评要求。四是对该违章建筑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五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报告属地政府,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两违 ”拆除工作。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有欠缺。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海头社区、西墩村、柯朱村、洋边村、林桥村、东海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备案入库工作,完成全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70个任务数目标。二是推进灵川镇柯朱村、书峰村、张边村、何寨社区、西墩村、东进村、太湖村、榜头村等8个村庄规划编制。
(2)惠民惠企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城厢区2024年渔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莆城自然资文〔2024〕172号),明确资金来源及支持建设内容、支持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并组织并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待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后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提高惠民到时候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3.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二是对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复查、整改,确保每一份卷宗的集体研究过程都有详细记录,并且讨论内容得到充分反映。三是重新梳理关于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法规和标准,确保处罚幅度与依据档次的一致性,并组织局、镇(街)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业务培训,强化了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定期下乡对镇(街)进行案件指导,确保每一项处罚决定都合法、合规、合理。
(2)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已于“双公示”系统上公示。二是于2024年10月24日,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就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问题组织全局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了行政处罚公示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关流程。三是加强法规、执法等内部联动协作,明确了人员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交接中不出现遗漏和拖延。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双随机检查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双随机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审批后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莆城自然资文〔2024〕29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检查工作制度。重新梳理双随机检查事项,把上级林业部门规定抽查事项全部列入检查;明确双随机检查工作的时间,在当年度完成双随机检查工作;明确双随机检查人员及组长;明确双随机检查完成时间;明确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时限及责任单位。三是补齐2021-2023年双随机检查档案材料。四是进一步落实双随机工作责任,明确局效能办对双随机未按时完成的进行通报,并将局效能办通报列入相关股室的绩效考评。
(4)打击违法震慑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全国土地日、大型节假日在各乡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保护耕地信息海报,在机关门前、广场发放宣传物料等等。二是及时督促,推进整改。利用天地网、非农化调查等核实核查,及时函告、抄告属地镇(街),明确整改要求,扎实整改成效。三是协调督导,形成合力,利用“周一夜议”长效机制,邀请区纪委、区效能办等监督监察部门列席,全力推动违法打击工作。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超标准列支党日活动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各项资金管控,对超出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费用支出依据充分,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符合规定。三是主题党日要严格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对参加活动的党员实行签到管理,对后勤保障人员做备注说明。四是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5.执行财经制度不够规范。
(1)财务凭证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6年以来未装订至账本的招标材料(招标通知书、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登记造册。二是已扫描相关月份常太所、东海所考勤单装订至会计账本。三是已补附常太镇乡村振兴发票装订会计凭证。四是经自查,对2021-2023年华亭所报销洗车费、 液化气费等费用补开增值税发票。五是结合巡察提出问题和现行的相关财务制度,完善补充财务报销制度,于2024年11月11日发文《关于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4〕236号),从公务接待、公务差旅、津补贴、日常报销流程等方面完善报销流程,规范报销程序,统一报销手续,分类列出报销资料清单,统一财务报账相关审批资料格式,确保相同财务活动的连续性与一致性。
(2)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无分管领导审核的出差审批单由分管领导补签。二是补充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培训授课议程,注明授课时间。三是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组织财务专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等,提高合规意识,邀请区审计局高级审计师陈剑芳于2024年11月7日到我局开展财务专题培训《报销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实案例讲解》(莆城自然资函〔2024〕218号),讲解原始单据从签批到财务活动结束的全过程,以报销案例讲解相关财经制度,确保各项程序符合财经规定,将财务审批审核制度落实到位。
(3)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凭证补录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以及在一体化固定资产系统补登记资产卡片。二是邀请理策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现场开展“政府招标培训”,深入解读《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前、标中、标后监管责任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进一步加深参训人员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为后续招投标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库存物品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自2019年来所有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经股室负责人确认正在使用的电子数据类成果35个补登记财务入账。二是制订相关制度,于2024年11月11日印发实施《自然资源数据资产日常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我局在履行职能或业务活动中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纳入核算的,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和购置计划、实施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更新维护及处置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梳理和学习,对原《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制度汇编》中的《中共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更新完善。二是落实会议记录要求,强化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皆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会前讨论酝酿流程。
(2)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梳理和学习,更新完善《中共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特别是在重大人事研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和决策,对于特殊情况,应提前进行人员调整,确保党组议事程序的规范性。三是2024年11月21日组织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明确制度的重要性和执行要求。
(3)“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偏见思想,每年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建问题。二是理顺党务与业务的关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三是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选进各支部委员中来;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四是在服务窗口、业务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规范示范岗“五好”标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进行全面审查,对支部联合开展的组织活动进行识别分析,党组书记对述职报告要严格审核并确认签字。
2.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利用“夜间课堂”做党纪学习专题讲座《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每年2次专题研究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对原人事股吴某某进行岗位调整。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个人岗位排查。针对每个岗位和股室,结合其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工作特点,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覆盖全单位个人岗位风险排查,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后至今共排查个人岗位风险101份。二是定期每年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表现形式、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确保风险排查内容详实、准确,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已对22个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形成廉政风险排查表。三是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明确定期每年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并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并对新考录干部进行入职前廉政责任谈话,确保廉政防控工作行之有效。
(3)廉政责任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干部对党的最新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责任相关培训,要求全体干部将新精神、新要求融入到谈话内容中,提高谈话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谈话内容符合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二是强调廉政责任谈话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明确谈话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时间不同但现场照片一致问题的相关股室退回谈话记录并要求更正谈话,写清情况说明。三是规范谈话内容,利用“夜间课堂”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内容培训,提高针对性。明确谈话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流程,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股室的干部,结合其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点,制定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突出精准监督。紧盯老问题与关注新动向相统一,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专项监督+挂钩监督为抓手,坚持把监督融入业务、融入流程、融入效果,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源头治理的监督闭环。二是进一步突出查处力度。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加大已查结案件及问题线索移交区自然资源局处理力度,压实案件查处的主体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落实同频共振,强化震慑效应。三是督促区自然资源局不断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风险防控和内控力度,针对工作职能变化,及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区自然资源局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后至今共排查个人岗位风险101份、部门廉政风险22个部门。开展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评估并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有效预警提醒机制。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委员会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党建开展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要求各支部整改到位。二是对党组织各类活动严格考勤纪律,对无故缺勤的党员进行通报。三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学习记录,要求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统一由组织委员记录,商讨重要事项的会议记录必须由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和谈心谈话会。二是通过“发信函、请进来、沉下去”等方式,发布征求意见函、公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并设置征求意见箱,充分收集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其他部门的意见。
(3)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党委。二是各支部认真审核个人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各党小组长把好第一道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写。三是对工作调整刚加入该支部的党员和刚入职的新党员,帮助其尽快融入集体,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增进相互理解、团结互助,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5.干部队伍管理有缺失。
(1)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二是制订印发《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股室之间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一)》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局各股室、事业单位之间的分工,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加强业务交流。借助“夜间课堂”机制,交流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加强耕地保护业务学习对接。
(2)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轮岗、挂职锻炼、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中层干部岗位储备人才。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已召开“夜间课堂”专业培训会9次。二是鼓励青年干部勇于担当,选拔一批有潜力、有责任感的年轻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传帮带”的传统方式,加快业务骨干的成长步伐,并搭建平台,同时制定了《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干部选拔方案(试行)》使年轻的业务骨干逐步走上中层干部岗位。三是加强基层所建设,加强基层所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基层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落实并制定了执法证考试相关制度,普查局在编人员执法证资格取得情况,制定了执法证考试的相关奖惩政策。
(3)干部日常管理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1日制定印发了《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4〕217号)。二是对“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被区效能办通报的人员均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予以诫勉教育效能问责,并在年终绩效奖金发放中予以兑现;对未签到、签退被通报的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对涉及部门在局务会议上予以通报。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不涉及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其中,无诫勉及以上处理方式。
(二)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期间,没有移交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违法用地治理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自然资源所学习农村个人建房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各自然资源所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宅基地“四到场”,防止农村个人建房“长高长胖”。二是加强农村违法用地的日常巡查、事后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巡查责任,确保巡查无死角,发现违法用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于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及时通报区农业农村局并移送线索,落实共同工作机制。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各基层所按照莆委办发〔2024〕6号文件规定,积极配合镇(街)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1月31日
(二)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相关镇(街)对3宗行政处罚未完成恢复原状的案件落实整改,目前已整改2宗,剩余1宗。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3宗行政处罚未完成恢复原状案件,剩余1宗未恢复原状,已要求东海镇落实整改。二是5宗非法占用林地涉刑案件,正与公安机关协商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
五、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向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持续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
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对个别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将持续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查找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转化成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整改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我区建设“山水格局、人文宜居”新城厢发展战略以及“招商引资年”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推动深化改革、促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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