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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城厢区地名采词库》的公告

来源:城厢区民政局 时间:2025-04-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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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是联系人与自然的纽带之一。随着时代发展,地名作为一方水土,一片地域的“名片”,其功能作用不断延展,成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生产生活的基础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服务,丰富地名文化内涵,彰显自然、人文特色,城厢区民政局拟建立《城厢区地名采词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名采词库信息,详情如下:

  一、征集目标

  深度挖掘我区历史名人元素、历史地名、山川河流、名胜古迹、民俗文化、特色产业等方面相关地名信息,使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融入到地名规划以及地名命名、更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和传承地名文脉。 

  二、征集内容

  地名采词库是一个专门为地名命名、更名而设计的词汇库,它包含了各种用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词汇,包括街路巷、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地名专名。

  三、征集名称要求

  (一)地名采词要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名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二)名称要符合本地地域特色,体现人文特色、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业特色、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突出区域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彰显城厢历史、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特别关注具有地域特色、深厚文化的老地名挖掘和符合城厢当代特征和时代发展的新地名创新。

  (三)名称应采用中文,且不超过3个字,采词要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应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易混淆的字,避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不与采词适用范围内已有的现状街路巷等现有地名重复。

  (四)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不以企业或商标名称等作地名。

  (五)关于专名。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如 “溪北路”,“溪北”是其专名,“路”是其通名。

  四、征集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固定表格投稿(相关表格见附件),参与者可将《城厢区地名名称征集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城厢区民政局区划地名股。

  联系邮箱:ptcxdmzx@163.com

  联系方式:0594-8981301

  六、注意事项

  (一)征集地名需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地名征集属公益活动,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三)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附件:《城厢区地名名称征集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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