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促进城厢区商贸服务业“三转一市”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推进商贸服务业企业三转一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政〔2016〕27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扶持有一定规模的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现就2018年度莆田市城厢区促进商贸服务业“三转一市”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扶持商贸服务业“个转企”实施意见”
1.补助标准
(1)对个体工商户成功转为企业的,每年给予2万元的费用补贴,连续补助不超过4年。
(2)在过渡期内,按上年度为基数,对个转企企业增加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区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用于扩大再经营。
2.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规模以上)统计。
3.申报材料
(1)2018年扶持商贸服务业“个转企”项目申请表
(2)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局开具的“个转企”证明
(4)镇街(管委会)出具的统计证明
(5)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证明(申报涉及第(2)点)
(6)已享受2017年度“三转一市”中“个转企”项目补助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018年度涉税证明及2019年度2月份统计月报表。
二、“鼓励扶持商贸服务业“小升规”实施意见”
按照政策叠加不重复原则,此项补助参照《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城政〔2017〕260号) 文件执行。
三、“鼓励扶持商贸服务业“规改股”及“股上市”实施意见”
(一)“规改股”
1.补助标准
(1)对挂牌后备企业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区级给予40万元股改成本补贴。
(2)挂牌后备企业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由区级财政按每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100%奖励给企业,期限3年。挂牌后备企业改制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的税收,由区级财政按本级留成部分5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挂牌后备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由区级财政按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2.申报条件
挂牌后备企业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城厢区企业“规改股”项目申请表 (附件2)
(2)股改后工商部门新发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改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入股比例等)
(4)列为后备上市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股上市”
1.补助标准。
对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补助;对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企业上市。
3.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城厢区企业“股上市”项目申请表(附件3)
(2)股改企业提供股改后工商部门新发放的营业执照;挂牌企业提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核准文件及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或其它证明材料;股转系统收取挂牌公司初费的发票复印件,挂牌交易的材料
(3)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须提供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成册材料加盖骑缝章),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4)。
(二)申报时间
企业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 3月20日。
五、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三产办张素琴,联系电话:2501001,邮箱:cxqwjj2012@163.com
六、其他要求
(一)各企业要及时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附件:1.2018年度扶持商贸服务业“个转企”项目申请表
2.2018年度城厢区企业“规改股”项目申请表
3.2018年度城厢区企业“股上市”项目申请表
4.企业材料真实性申明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
2019年 3月4日
|
抄送:区财政局、各镇街(管委会)。
|
|
|
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办公室 2019年 3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