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2022年“两节”期间企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省外员工留莆过年
(一)春节期间,对区内规上和限上企业中留莆过年的省外员工(参加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之一均可),予以每人1000元的留莆过年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由省外员工所在企业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留莆过年补贴申请。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春节期间,为留莆过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外省籍务工人员(手机号归属地为莆田)免费赠送20G本地流量,由企业所在地镇(街道)、园区负责收集汇总留莆过年的外省籍务工人员名单信息统一报送至区工信局办理。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莆田电信城厢局、莆田移动城区营销中心、莆田联通城厢营销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三)在省、市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区级给予叠加配套。省、市、区三级增产增效合并奖励标准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500-1000万元(含)给予1.5万元奖励,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每增1000万元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2.5万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5万元奖励,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区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基础上,按市级补助给予等额配套。
(四)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服务力度,加强对企业财务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监测服务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工业园区,在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正向激励上,区级按市级补助50%予以配套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工业小微企业帮扶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五)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符合享受市级稳定就业奖补政策的企业,在市级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补助的基础上,由区级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叠加配套。
(六)加大企业引工力度,对我区规上制造业企业、重点产业企业、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业主企业,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区级给予一次性叠加配套。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市级补贴2000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叠加补助500元;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在市级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叠加补助500元;每吸纳一名普通工在市级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叠加补助100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促进企业尽早复工
(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放假时间,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推动企业节后顺利复工生产。组织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岗位、未返乡过年的企业职工,做好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安排,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施工、运营和2022年2月8日(正月初八)前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建工业项目给予适当慰问奖励,用于“两节”期间的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帮扶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复工过程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五、强化企业纾困解难
(八)对有市场有订单、面临暂时困难且继续坚持生产纳税的创品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由市级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对因资金链、担保链、厂房拆迁、兼并重组等原因导致暂时生产运营困难的企业,由区政府予以专门协调帮扶。对2021年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一季度恢复生产且纳税的,在市级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上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引导企业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组织,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提前到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在享受市级奖励上予以适当配套补助。
(十)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分行业重点培育2-3个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等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在获得市级认定奖励的情况下,单个项目给予5万元追加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十一)加大开放招商引资力度,利用莆籍异地企业家回乡过年等有利时机,组织走访对接,主动谋划一批调结构、促转型、补短板的产业项目。对在春节期间对接落地工信战线招商项目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安排前期经费给予奖励,用于支持项目开展咨询、评估、论证、规划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十二)支持相关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协作配套、抱团营销等“手拉手”活动。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活动的,参加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在市级奖励5万元上再给予等额配套补助。对举办或参加国内展会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参展费用和场租费补助,按税务发票额的20%,单家不超过30万元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本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惠企政策,补助资金从各牵头业务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先行切块支出,待预算调整再据实追加。
莆田市城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