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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公立医院:
现将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公立医院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莆市价〔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厢区物价局城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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