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和2017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城厢区城乡居民保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做好城乡居民保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以及2017年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符合对象人员的参保、缴费、待遇发放、
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
(三)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筹集与发放
二、2017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加强政策宣传
中心在2017年度,充分结合社会发展,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第一时间向各镇(街)经办人员、各村(居)协管员、各参保人员有针对性的群发城乡居民保各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尤其是长缴多得机制的相关规定。
(二)、持续做好缴费和发放工作
截止2017年9月,全区城乡居民保参保率达95.58% 。2017年应缴费率达95.76%,提前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2017年12月底缴费率达90%的目标任务;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每月25日之前均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到位。
(三)、提前完成了全民参保工作任务
城厢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于2017年1月份正式开展。 2017年3月,中心已完成对各镇(街)、各村(居)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各镇(街)、各村(居)也根据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全区全民参保工作开展。截止2017年6月,中心已提前完成入户调查,并逐一录入、逐一审核,完成率达100%。
(四)、进一步落实了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公示制度
完成了全区各村(居)2010-2016参保缴费、待遇领取情况的公示,对村(居)民反映有出入、有问题的及时给予查明、解决,确保了城乡居民保缴费、待遇领取公正公开。
(五)、规范了特殊群体认定工作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9月份向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残疾人联合抄送了《关于商请报送特殊群体名单的函》(莆城人社函[2017]12号),对特殊群体报送时间、报送格式、报送材料做了统一规范,以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的身份认定,确保城乡居民保特殊身份群体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六)、完善了相关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了相关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城乡中青年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
二是中心结合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上下班制度、会计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
(七)、扎实推进被征地保障工作
2017年,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中心于年初集中精力对龙桥街道延寿村被征地工作材料进行审核,于第一时间将被征地养老金发放到位,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为2012.8-2013.12每人每月90元,2014.1-2014.12每人每月132元,2015.1-2015.12每人每月170元,2016.1-2016.12每人每月132元,2017.1开始每人每月210元。
(八)、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中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以及相关基金财务管理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抓基础、筑防线、促公开、强监督”四条主线,与区财政局密切配合,多管齐下,用好、管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