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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来源:城厢区民政局 时间:2025-04-0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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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261号

联系电话:0594-2691701

传真电话:0594-8981300

电子邮箱:ptcxmz@163.com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指导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督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协调实施,协助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区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市政府或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六)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七)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做好涉外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

(十二)按规定做好民政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郑向高: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二)局长方碧娴: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峰: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慈善和养老(含留守老人)、残疾人“两项”补助发放等工作。

(四)一级主任科员黄国生:协助分管区划地名、行政审批、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老区、留守妇女管理、儿童工作。

(五)二级主任科员陈金华:协助分管殡葬、安全生产、“六种人”补助、流浪乞讨救助、精神障碍管理、老龄、防汛等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局财务中心、老区建设股)。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局下属各单位财务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指导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指导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协调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生活费发放工作。指导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协助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区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开展工青妇工作。制定区直民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区直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民间组织管理股(加挂莆田市城厢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行政审批股牌子)。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助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指导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的救助工作。

(五)老龄工作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工作股(加挂莆田市城厢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殡葬改革。协调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订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区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市政府或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镇街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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