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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来源: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25-01-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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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7号

  电话号码:0594-2687033

  传真电话:0594-2687033

  电子邮箱:cxqwtj@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融合发展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三)管理全区的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活动,指导和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设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

  (四)深入实施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承担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办证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等职责范围内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六)依法开展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行业综合执法工作。

  (七)统筹管理文艺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全面发展,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莆田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八)统筹管理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管理,制定竞赛计划和规程,举办、承办或参与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协同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九)统筹抓好旅游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初审和报批,做好景区评审、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旅游经营单位的管理,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开辟旅游项目和旅游路线,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依法做好文物(含水下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利用、管理工作,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指导、管理电影放映工作和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协助处理省、市新闻广电出版局涉外著作权案件。

  (十三)负责全区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或复制单位的行政管理;组织对出版单位、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监管。承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十四)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监管工作,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十五)监督管理、审查卫星电视节目接收使用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以及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广播电视系统及其通过闭路电视系统播出的音像制品;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六)加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对外交流的各项事务。

  (十七)统筹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直属事业单位。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郑荔涵,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佘智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物,群众文化,文化统计,电影放映,艺术帮扶,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非学科类校外艺术培训,乡村振兴等工作。

  黄荔民,党组成员,分管旅游规划、旅游推介、招商引资、A级景区创建、乡村旅游(旅游产业扶贫),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安全、防汛、星级酒店等工作。 

  林劲松,一级主任科员,分管行政审批等工作。

  陈 翔,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工作。

  林双法,党支部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财务、为民办实事、督查和综合协调,文明单位及创城相关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全部日常工作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信访、党建(党风廉政)、党务政务公开、效能、绩效考评、综治平安、文明单位创建、安全生产责任制、统计、审计、财务核算预算、机构编制、队伍管理、工资福利、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防汛防台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做好收集各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二)服务发展股。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承担文化、旅游、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宣传推广城厢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指导、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促进莆台文化产业对接。负责本辖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设和保护工作队伍培训;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旅游便民工程和志愿服务;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

  (三)市场监管股。统筹协调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网上办事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版权等工作,监督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负责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纠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印刷、出版物发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区版权宣传和保护工作,推进版权登记,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负责本辖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及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文化、旅游经营户进行政策法规培训,规范经营行为;统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听证工作。

  (四)体育股。拟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区少体校和学校各类体育基地的训练工作,负责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重大体育竞赛、体育活动的策划、协调以及体育科研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体育产业相关门类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体育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体育宣传交流开发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新闻广电股。负责对辖区内的广播电视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组织农家(社区)书屋工程;监督管理图书出版、报刊(含内部报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发行、印刷行业、音像电子出版业;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的“扫黄打非”工作;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指导全区出版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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