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诚实信用的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及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3.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指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部分行业过剩产能的意见》(闽政[2016]30号)等规定,对钢铁、煤炭等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4.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农村三类人员,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及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7.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8.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范围内创业、具有市外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可视同我市户籍毕业生。
9.返乡创业农民工,主要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务工或经商,近三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创业的农民工(户籍地在乡镇或村的均可视为农民工)。
返乡创业农民工的认定:从辖区市外回来创业的农民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三年内持有外地市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或者有外地市营业执照注销证明的返乡农民工;
(2)近三年内有在外地市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1.网络商户,指已在我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以及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12.台湾同胞持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莆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条件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申请贷款时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含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或以个体工商户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自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存量贷款,具体由经办银行负责核实。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人员应向创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填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原件(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
3、相关部门(机构)核发的证件或能够证明借款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5、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须提供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材料)或贷款项目计划书;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填写《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法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小微企业提出资格审核申请当年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原件;
(4)相关部门(机构)核发的证件或能够证明新招用员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
(5)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书;
(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7)营业执照原件;
(8)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可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替代,网址:http://xwqy.gsxt.gov.cn/)。以上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审查
办理人: 郑艳萍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给予受理审核。
2、决定
办理人: 许旭阳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提出决定意见。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给予通过。
四、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城厢区人社局办公楼4层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594-2238920
交通指引:市内可乘坐1路、21路、28路、29、K06路公交车至凤凰山站下车。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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