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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林智瑜等同志为书记员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时间:2024-12-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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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单位:

  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林智瑜等同志为书记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林智瑜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

  程路遥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肖逸尘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黄宗炜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林婷婷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林俐靖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以上书记员自发文之日起聘任,聘期为5年。在聘期内若有工作岗位变动、考核不合格以及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应予以解聘等情形,将依法予以解聘。

  专此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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