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林智瑜等同志为书记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林智瑜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
程路遥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肖逸尘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黄宗炜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林婷婷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林俐靖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员
以上书记员自发文之日起聘任,聘期为5年。在聘期内若有工作岗位变动、考核不合格以及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应予以解聘等情形,将依法予以解聘。
专此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