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莆城民〔2017〕50号
为增强对台风、暴雨、地震、洪涝、冰雹、雨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物资保障组、灾情核查组、救灾应急小分队、捐赠接收组、信息联络组等五个工作组。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救灾应急工作任务。
(一)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平凡
副组长:黄国生、陈金华
成 员:郑国金、陈治中、林秋明、吴明山、欧智杰、彭继增、陈劲峰、许剑航、余晓军
工作职责:做出救灾应急响应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请示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民政部门救灾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道以及各工作小组的各项救灾应急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金华
办公室成员:陈治中、许剑航、余晓军
工作职责: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成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员受灾及伤亡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以及当地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等。向区委、区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报告灾情及救灾需求,拟定相关对策和建议,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上报工作分为:灾情信息初报、灾情信息续报、灾情信息核报。
灾情信息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区民政部门在2个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初步情况。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其他严重损失的较大以上灾害,应同时上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
灾情信息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部门每日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民政局报告,重要灾情应及时报告。
灾情信息核报。区民政部门应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民政局报告。
(对于干旱灾害,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三)救灾应急工作组
1.物资保障组
组 长:许剑航
组 员:欧智杰、彭继增、余晓军
职 责:采购、筹集、接收、调配救灾应急物资,协调有关部门调用车辆,及时将各类救灾应急物资运送灾区。
2.灾害核查组
组 长:许剑航
组 员:欧智杰、林明霜、宋宏凯、余晓军
职责:由民政、国土、住建、林业、农业、水利、海洋渔业、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减灾委专家组组织的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灾情。
负责在规定时限内调查、核定、统计灾情,全面掌握灾区受灾人数、灾害损失情况以及灾区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向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
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救助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灾后救助提供依据。
3.救灾应急小分队
队 长:陈治中
组 员:章晶、黄淑琼、吴敏、陈晓妹
负责协助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动员组织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安置,配发各类救灾应急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督促检查灾区群众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
4.捐赠接收组
组 长:侯美娟
组 员:翁丽容、胡静存、陈晓妹
负责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账号和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款物,定期对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5.信息联络组
组 长:欧智杰
组 员:宋宏凯、林明霜
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灾情的统计汇总,根据灾害核查组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编发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经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二、应急工作程序及要点
1.灾害发生后,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请示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根据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要求,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救灾应急工作。
2.根据灾区乡镇上报灾情,由局领导带领灾害核查组,赴灾区核查灾情,并由灾情信息组对灾害核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经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市民政局。
3.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拨救灾资金物资,在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物资保障组、救灾应急小分队立即行动,向灾区紧急运送救灾应急物资,协助灾区乡镇向灾民配发各类救灾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动员组织受灾群众及时转移、避险,做好应急安置。
三、工作要求
(一)区民政局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预案和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如遇重大灾情,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以小组为单位集中待命,局机关车辆做好出车准备。
(二)各工作组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团结抗灾救灾,确保各项救灾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三)救灾应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所有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