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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1-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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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财政所

    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现将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177)下拨给我区的60万元资金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已预拨的区级冬春救助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尽快下拨到受灾群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下拨后应与中央、省及当地冬春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

、各镇(街)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配科目第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

附件:2017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金 额

备 注

华亭

12

 

常太

9

 

灵川

9

 

东海

9

 

龙桥街道

7

 

霞林街道

7

 

凤凰山街道

7

 

合计

6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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