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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你局在2016年《关于下拨救灾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16〕129号)的文件中下拨城厢区500万救灾资金,现在灾情过去了,救灾后还剩余资金,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市财社[2014]127号)文件,我局建议,将剩余资金用于避灾点的救灾物资采购、储备。
妥否,请批复。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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