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太镇财政所、民政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16〕46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你镇松峰村2016年度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该村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备案。此款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