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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农村幸福社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1-1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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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太镇、灵川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印发《城厢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发〔2018〕6号)文件精神,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省级补助资会的通知》(莆财社〔2018〕234号),现下达2018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农村幸福社区)省级补助资金17.5万元,其中常太镇汀洋村三星级农村幸福社区7.5万元,灵川镇柯朱村四星级农村幸福社区10万元。此款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2018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8〕36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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