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太镇、华亭镇、灵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研究全区精准脱贫百日攻坚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3号)、《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政办〔2018〕69号)精神,为切实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确保贫困人口脱贫成效,现预下拨2018年造福工程区级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灵川镇13万元,华亭镇3万元,常太镇4万元。款项在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评定经区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评定为C级、D级危房户,危房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没有享受住建局危房改造户均配套补助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20人,其中灵川镇3户13人,华亭镇1户3人,常太镇1户4人。
二、补助标准及金额
对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需要重建的贫困户,参照造福工程易地搬迁补助标准:省定贫困户每户每人1万元。
请各有关镇街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16〕86号)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不得超面积,举债建设;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及时拨付给农户,确保资金安全管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转款专用。
附件: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重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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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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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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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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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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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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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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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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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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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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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1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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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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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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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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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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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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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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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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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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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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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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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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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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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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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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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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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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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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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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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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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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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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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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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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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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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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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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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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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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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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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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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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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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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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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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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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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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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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