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与民政、卫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多部门共同配合,积极改进和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实现共同监管、信息共享、同步结算,全力推进“一站式”服务管理,简化手续,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便民作用。
二是加强医疗救助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财政局根据民政局审核盖章的住院医疗救助统计表,及时将定点医院先行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从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区民政局专用账户。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虚报、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跟踪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财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严控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严防骗取医疗救助金的现象。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和财经法纪培训,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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