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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科职责 (民政局)
负责农村救灾工作,了解、检查、上报灾情,分配、管理救灾款物;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审批全市性募捐义演;接收、分配国际援助、社会捐助的救灾款物;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检查指导五保户的供养;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指导各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低保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电话:239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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