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主要有5大方面:一是参保缴费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二是特殊门诊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殊门诊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给予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三是住院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再给予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70%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25000元;四是一次性定额救助,根据我市当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对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第三类救助对象开展一次性定额救助;五是重特大疾病救助,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给予一定比例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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