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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莆城审改办〔2017〕74号
关于公布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市审改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莆审改办〔2017〕28号)有关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经区审改办、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区执法局审核,并报区政府研究,区执法局共保留权责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0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0项、其他权责事项0项)。
保留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执行行政处罚,应坚持“合法行政原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特殊情形或跨区域的事项,区直单位仍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和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
莆田市城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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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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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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