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了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18〕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区审改办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通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透明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
(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区、镇(街)二级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数字办、区审改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深入开展“简证便民”活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区、镇(街)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设区市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政务公开形式及时间
(一)公开的方式。1.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在区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2.对内公开内容,采取设立内部公开栏、召开会议、信息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开;3.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公开的时间。1.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各相应部门应按照文件的要求时间予以公开;
2.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3.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推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方便群众办事。要建立健全内容监督制度,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高效、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莆田市城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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