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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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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细化

方案的通知

 

莆城行政管2018〕17

 

各进驻窗口、外设分中心,各内设股室: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18〕63号)文件要求,现就中心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区(管委会)使用同一交易平台,涉及限额以上或必须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和产权交易等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对外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目前我区未有土地矿产交易项目。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文件精神,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交易、产权交易项目从选择代理等中介机构(结果公示)、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投诉处理等相关的信息均在平台全面公开。目前进入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均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做到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及时有效公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1)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年底前,除较复杂的审批事项外,原则上均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四星级以上网上办事服务事项超过80%,区级五星级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不少于50项。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部门要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力度,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莆田;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力推行人工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全区网上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项“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1)审批环节控制在3个以内(需设定特殊环节的,不计入审批环节)。行政审批流程一般包括受理、审查和决定环节,部分事项可依法设定特殊环节。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审批流程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实施机关应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相应的流程说明以及所需时间,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未明确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实施机关在审查中认为有必要履行上述程序的,报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审改办、效能办审定。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3月。

2)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制定受理、审查、决定的审查工作细则。受理环节工作细则,应明确审查以下内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初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事项,如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批准文书发放方式、收费状况等。审查环节工作细则,应明确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准予许可意见。决定环节工作细则,应明确核准人员依据的原则和标准,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2018年12月前,将配合市中心优化调整窗口布局,重新划分设立投资项目、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经济综合、便民服务、区级服务等窗口功能区,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探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跑。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提供打印、复印、电话传真、邮政快递、银行ATM服务、自助上网等便民服务。配置导办台、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对可通过自助服务解决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开辟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服务一体机,为群众办事提供全天候服务。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法人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文件要求,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工作行政许可规范》(DB35/T1630-2016)规定的服务指南构成要素,进一步形成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9月。

3、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根据省市最新文件要求,及时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规范准确、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牵头股室:业务室,配合股室:督查室,各进驻窗口, 完成时限201812月。

 

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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