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减权放权
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区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19〕110号)、市审改办《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莆审改办〔2019〕8号)和区审改办《城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莆城审改办〔2019〕3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对2013年以来取消的事项进行梳理,并逐项制定监管措施,编制了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股室应严格依照清单明确的监管措施,加强减权放权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确保我局简政放权成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群众在减权放权过程中的“获得感”。
附件:城厢区交通运输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