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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0-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8-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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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城厢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各项部署,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农业农村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提高学法能力。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使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三是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做表率。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加强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

  我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分工,严格要求各部门落实普法工作。通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诚实守信的观念。

  (三)加强法治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农业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统计法》和《民法典》等,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 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利用“民法典”普法日、“宪法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企业走访、综治入户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和企业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

  (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承接落实国家省、市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按“五级十五同”绑定要求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持续调整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直接取消审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2、优化审批服务: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等9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3、按照农办牧〔2021〕22号文件精神,取消乡村兽医登记、兽医师职业注册和助理兽医师职业注册改为备案。4、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莆田市农业农村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经营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兽药_设立、经营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兽药_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1年至今我局共办结行政审批27件,并全部生成电子证照,群众好评率100%。一是“证照分离”改革有力推动了政府管理从“严进”向“严管”转变,特别是采取告知承诺以后,通过申请人事先承诺、审批部门事后核查的方式,落实了相关审批要求和许可的条件,有效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责任,也有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二是企业办事更加便利、更加快捷。在“证照分离”改革当中,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就是说,过去企业到政府窗口办事,都要带着很多原来政府核发的证照、文件,现在这些都不用带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这样就方便了企业。

  (五)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和执法人员的业务专长,在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分类更新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结果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公开。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效能。

  )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莆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整合我市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职能,城厢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转隶至莆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我局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从事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的干部必须持有执法证。要求尚未取得执法证的干部均应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把是否取得执法证作为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的依据。

  二、存在的困难

  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深化部门行业普法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扎实有效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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