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处罚款决定书(莆城住建强加﹝2023﹞007-3号)

来源:城厢区住建局 时间:2024-11-15 11:3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刘婷:

  本机关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莆城住建罚﹝2023﹞00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于2023年9月3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4年11月7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6991.78元(陆仟玖佰玖拾壹元柒角捌分),现要求你单位立即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请通过以下缴款渠道进行缴纳。

  缴款编码:35030225000000230038。

  缴款渠道: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招商、兴业、农信、中信、交通、邮储、民生、平安、海峡、华夏、厦门国际、厦门,泉州、浦发银行的柜台、手银、网银等;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云闪付--城市服务--福建非税。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