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更新征迁中加强司法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的建议》(第20209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对全区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对集体土地上的构筑物一并征收,由于农村建房及宅基地性质特殊,对农村房屋执行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家属生活必须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生活必须但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在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并由申请执行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临时性住房后可以拍卖、变卖或抵债。在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中,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集体土地报批前要完成两公告一登记,并在对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公告进行公示,一般在地方党报上公告,当前县区政府组织集体土地征收并成立由区直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指挥部,人民法院无列入指挥部名单,因此造成集体土地征收及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无法直接获得。
领导署名:陈志敏
联 系 人:林光明
联系电话:13706073570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