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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城厢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90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来源:城厢区民政局 时间:2021-04-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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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太镇人民政府:
    戴树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东圳库区生态补偿问题的建议”(第2020907号)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反馈贵单位如下:
    为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4〕44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4〕174号)、《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民〔2016〕115号)和《莆田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莆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我区殡葬改革,规范社会丧葬,坚决遏制翻新硬化豪华墓、大墓和建造“活人墓”违法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城厢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莆城政办〔2020〕8号)文件。各部门根据《城厢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截止2021年4月,我局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对全区18个村(居审批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目前,贵镇松峰村已审批,请贵镇督促松峰村抓紧建设。

 

领导署名:石志坤
     :林秋明
    联系电话:2691701

 

 

 

                                      城厢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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