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方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建议(第2021102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城厢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2日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城政〔2019〕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积极财政扶持政策,对辖区建筑企业实施经济贡献补助办公用房补助、资质升级补助、产值贡献补助、优质工程补助。同时积极引进区外建筑企业,对注册地迁入我区的建筑企业予以搬迁奖励、购买办公用房补助、入驻商务大楼装修、租金补助、解决企业高层随迁子女就学等,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区建筑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2022年4月28日区政府再出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莆城政规〔2022〕1号)。鼓励本区企业积极拓展区外建筑市场,凡在我区注册的建筑企业拓展区外建筑市场,承接区外施工项目的,按年度开票的营业收入额和实现经济贡献额,分档次予以经营贡献奖励。鼓励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继续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扶持我区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亲商扶商良好环境。
领导署名:陈攀
联 系 人:许伟
联系电话:0594-2693860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